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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評估流程

宜蘭縣輔具評估及補助五步驟
申請民眾必看
身心障礙生活輔具
step01
輔具申請
step02
輔具評估
step03
文件通知
step04
購買
step05
申請補助款
可至
1. 戶籍地公所
2. 輔具資源中心
申請
需評估項目需至輔具中心
無外出能力者得提出到宅評估鑑定醫院評估
長照所核發文件 收到核定文件及輔具評估報告書後,即可至廠商端購買 (先核定再購買) 戶籍地公所申請
長照輔具
step01
輔具申請
step02
輔具評估
step03
文件通知
step04
購買
step05
申請補助款
可至
1. 1966專線
2. 線上申請
3. 長照所
4. 衛生所
5. 戶籍地公所
申請
需評估項目需至輔具中心
無外出能力者得提出到宅評估鑑定醫院評估
長照所核發文件 收到核定文件及輔具評估報告書後,即可至廠商端購買 (先核定再購買) 長照所申請
身心障礙醫療輔具
step01
輔具申請
step02
輔具評估
step03
文件通知
step04
購買
step05
申請補助款
可至
戶籍地公所
申請
至鑑定醫院開立
1. 診斷書
2. 輔具評估報告書
長照所核發文件 收到核定文件及輔具評估報告書後,即可至廠商端購買 (先核定再購買) 長照所申請
備註
申請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印章。
2. 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二手輔具媒合對象: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為主。
宜蘭縣輔具資源中⼼輔具評估服務流程圖.jpg

  • (1)民眾親臨。
    (2)其他單位轉介(長照所、鄉鎮市公所)。
  • 中心接案
        如是:則進行第三步驟。
        如否:則判定無需求。
  • 確認到宅資格
        如是:則進行第四步驟。
        如否:則中心評估完後,報告書審核及書寫。
    到宅評估對象:居住於本縣,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向本縣輔具資源中心提出到宅評估申請。
    1.需二十四小時長期使用維生設備之身心障礙者。
    2.六歲以上,全身癱瘓無法自行下床之身心障礙者。
    3.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改善者。
    4.由本縣長期照顧管理所轉介之重度失能者(CMS等級7-8級)。
    5.其他特殊狀況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所認定或宜蘭縣輔具資源中心認定者。
  • 與案家聯繫安排時間。
  • 到宅評估。
  • 報告書審核及書寫
    長照件:報告書送交長照所由照專連同核定文件寄發。
    身障件:申請件送交長照所由長照所審核後寄發。
  • 醫療器材行購買輔具
        如有輔具使用問題:則進行第八步驟。
        如無輔具使用問題:結案
  • 追蹤輔導(適配/檢核服務)
    追蹤輔導對象:
    1.主動提出需求者。
    2.經輔具中⼼評估認其有追蹤需求,於輔具評估報告書註明者。
    3.經公所或長照所轉介核銷有疑義者。
    4.隨機抽樣。
  •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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